根据《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2015年、2016年入学的非在职研究生评奖评优
1、评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有关说明
(一)软件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孟繁二、魏晓辉
副组长:杜天宝、秦贵和
组员:刘磊、欧阳丹彤、胡亮、杨博、黄岚、郭东伟、顾晓威、左万利
马东辉、王鑫、学生代表
(二)一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5%,二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13%;优秀研究生应从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6%;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的4%。
(三)评选结果将在软件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三、时间安排
1、9月15日前,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登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2、2016级硕士优秀奖学金评选将根据思想政治表现和学年成绩综合排名。
3、2015级硕士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根据上一学年内的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学院于9月12日上午8点到11点对成果进行审核。
4、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成果清单及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已录用的论文需提交录用通知(并附版面费收据)。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同学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奖评优。
依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及《122cc太阳集成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收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9月10日前仍未结清学费和住宿费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
软件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