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将软件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2014级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当前学历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单位为122cc太阳集成,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第一作者(或者有一项以上已公开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且发明单位为122cc太阳集成,本人为前三位发明者或除导师之外前三位发明者)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当前学历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名额及时间安排
评奖名额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 10人
3月14—16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将《122cc太阳集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与相关材料交到研究生办公室。
3月17—22日,学院进行审核、评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3月23—24日,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122cc太阳集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附件:
关于评选软件学院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