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即日起接收2009-2010届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补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补发年限:2009届-2010届本科毕业生。
1、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及补授学士学位的办理程序:学生本人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结业换毕业登记表》,持有结业证书的学生必须上交结业证书原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122cc太阳集成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由学生填写《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
2、因当年受记过以上处分而补授学士学位的,办理程序为:学生本人持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证明、个人申请、学生处出具的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统一上报学校。
二、 结业换毕业及补授学位上交材料起止时间: 201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下班前,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上交材料地点:计算机楼B339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5166058
122cc太阳集成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登记表.doc
122cc太阳集成本科毕业生补授学士学位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