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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本次审核工作时间紧,请涉及到姓名和身份证有更改的同学事先把相关材料准备好,于5月23日(周一)11点前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B339。具体信息核对表将于5月20日发给各班负责人,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字后,各班负责人于5月23日(周一)统一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一、2011年应届毕业生信息中的全部数据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内的高考信息为准。如本人现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内的高考信息不一致的同学们请按照第三条和第四条要求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二、本次毕业资格审核工作非常重要,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如上报数据有误,将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无法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

三、关于姓名的审核及更正:

1、因入学后改名造成“姓名”与审核数据库内姓名不符的,需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姓名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已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

2、名字中有生僻字的,请用拼音代替。

3、填写《学生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审批表》会同以上材料统一上交。

4、更改的名字信息以吉林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四、关于身份证号的审核及更正:

1、审核信息库内的学生本人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信息相符。

2、按吉林省教育厅规定,身份证号码前14位不允许更改,只可以变更身份证后4位号码,从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接受更改身份证号前14位的申请。申请更改身份证后4位号码的毕业生,请将更正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更改身份证号信息”字段内,并提供(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身份证号码的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及身份证复印件,已经交过审批手续的不用重复上交,提供户籍证明而不提供更改身份证号码审批手续的按无效处理。

3、填写《学生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变更审批表》会同以上材料统一上交。

4、更改的身份证信息以吉林省教育厅审批结果为准。

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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