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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软件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来源:研究生办 发布日期:2017/11/16 点击量:

根据《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制定122cc太阳集成软件学院2010年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细则。

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接受学历教育的2008级研究生中能够在2010年上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并能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三、评选条件

1、在学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在学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3、在学期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获得者、研究生“精英杯”学术成果大奖赛获奖者、博士生学术论坛获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依据《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制订具体的评审细则,评奖名额按毕业生人数的百分之十分别计算。

各单位须在3月29日前评选结束,组织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奖励项目申请栏进行申报。

3月30日前,各单位登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奖励项目审核,审核后统一打印《122cc太阳集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等相关表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管理处。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122cc太阳集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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