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级本科生加权成绩排名》,请同学们到学院教务办公室橱窗查看。
学校从9月14日开始办理联系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信工作,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以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推荐信。
(一)出具推荐信的要求:
1、所推荐的学校和科研机构必须是教育部指定有推荐和接受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校和科研院所。
2、被推荐学生的课程成绩排名均应在专业前1/4之内。
3、学生具有推荐资格(即学校给出具推荐信的)并不代表有推荐指标,推荐指标人选要严格按学生成绩和学院外推指标来确定。
4、开具推荐信的学生以后不能再申请保内。
5、为了对接收院校负责,同时兼顾成绩优秀学生利益,学校为学生出具的推荐信不得超过两份。
6、申请推荐“直博”免试的学生均占用各专业外推指标。
(二)被推荐的学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实验、实习课:单科成绩应达到中等以上,平均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
2、外语条件要求: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通过PETS—3级考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推荐为免试生或不参加常规推荐排队:
1、本人不自愿;
2、身体有严重疾病,不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
3、在考试中有过违纪行为;
4、受过校规校纪或党、团组织纪律处分;
5、主干课程有补考或因考试不及格而重修(含补考或重修通过)。
(四)推荐函件办理程序
1、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到拟接收单位的网站上下载《 XX学校接收2010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学生的推荐资格,填写推荐意见和学生成绩排名,学院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持《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推荐盖章事宜,若对方学校需要推荐信可从学院领取,《申请表》和推荐信同时盖章。
3、学生接到接收函后将函件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学生排名和外推名额最终确定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