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工作,依据《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校教字[2016]64号)、《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学院结合《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培养方案》和软件工程专业本科培养工程教育认证、过程质量监控要求,经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对《软件学院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方案(2013版)》进行修订,制定本修订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 组织机构
学院根据教学任务组织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1)负责人:郭东伟 副院长
(2)执行人:学分认定专家小组(由学院聘任3名以上有经验专家构成)
(3)秘书:王南
2. 职责
(1)负责人职责:负责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全面工作。
(2)执行人职责:负责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外培养计划的材料审核、学分确认等具体实施。
(3)秘书职责:负责软件工程专业本科课外培养计划信息化系统的操作与系统材料审核。负责与学生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
二、成果审核程序
按照《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成果审核与学分认定”、122cc太阳集成《课外培养计划学分计算要求(2016年版)》“审核(线下)凭证”“基础数据维护与审核”相关要求进行成果审核。
1.课外培养计划实施“档案袋”,学院为在校本科生建立“课外培养计划”个人专属“档案袋”。通过122cc太阳集成实践教学管理系统实施网上管理。
2.学生申请课外培养计划学分,需提交相应的成果证明(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认定学分。
3.学院组织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实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工作组,针对学生申请成果及相关证明进行鉴别审核,并提交至122cc太阳集成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确认。
4.学生所提交的成果通过审核后,即可获得学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学分,即可在122cc太阳集成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该环节成绩。
5.学生完成课外培养计划要求学分,所有成果将记载于《122cc太阳集成本科生课外培养计划成果汇总表》,学院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档案。
审核程序流程如图所示。
三、本方案适用于2016、2017级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学生在毕业前应修满8学分。2018级之后学生按照2018版方案执行。
四、学分分配规则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级别 |
角色/学分 |
有效计分名次 |
本类得分上限 |
考核要求及备注 |
修改备注(与2013版区别) |
1.社会实践活动-假期社会实践 |
先进个人 |
团中央 |
个人/2 |
1 |
2 |
考核要求: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 |
未修改 |
团省委;团市委;校团委 |
个人/1 |
2.科研实践活动-2.1科研论文 |
学术论文 |
SCI检索论文(包括学院认定的计算机类一级学术期刊论文) |
第1作者/6 |
5 |
无 |
1.考核要求:以检索证明文件和发表论文原件为准。 2.同一篇论文若同时被SCI或EI检索,按最高级别计分。 |
1.增加计分名次和单项得分上限。 |
其他作者/3 |
EI检索论文 |
第1作者/4 |
其他作者/2 |
核心期刊、国际期刊、国际会议论文 |
第1作者/2 |
其他作者/1 |
其他学术论文 |
第1作者/2 |
其他作者/1 |
2.科研实践活动-2.2专利成果 |
2.2.1发明专利 |
获得专利、或者进入实审阶段 |
第1名/6 |
6 |
无 |
考核要求:有完整申请文件和获得申请号。 |
1.调整获得分数 2.修改计分名次和得分上限。 3.团队成员得分总和限6分以内。 |
参加人/3 |
2.2.2实用新型专利 |
获得专利 |
第1名/3 |
3 |
5 |
1.调整获得分数 2.修改计分名次和得分上限。 3.团队成员得分总和限3分以内。 |
参加人/1 |
2.2.3外观设计专利 |
获得专利 |
第1名/1.5 |
2 |
4 |
未修改 |
第2名/0.5 |
2.科研实践活动-2.3软件成果 |
软件著作权 |
获得登记证书 |
第1名/2 |
5 |
无 |
考核要求:有完整申请文件和证书。 |
1.调整获得分数 2.修改计分名次和得分上限。 3.团队成员得分总和限4分以内。 |
参加人/1 |
2.科研实践活动-2.4创新实践 |
2.4.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训练类 |
立项项目 |
按学校标准执行 |
5 |
无 |
考核要求:证书或校发文件,以结题为准。 |
统一评分、统一标准。具体详见《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 |
2.4.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创业实践 |
立项项目 |
按学校标准执行 |
5 |
|
2.4.3科技竞赛 |
参加学校认定的专业科技竞赛 |
按学校标准执行 |
5 |
无 |
1.考核要求:以证书、奖状、证明文件为准。 2.同一系列竞赛按最高级别计分。 |
统一评分,具体详见《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外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竞赛名录见《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
参加学院认定的专业竞赛 |
一等奖/1, 二等奖/0.5 |
5 |
无 |
调整获得分数 |
2.4.4创新实验:开放性创新实验 |
做实验,写实验报告 |
1 |
3 |
4 |
考核要求:教师批改实验报告合格,以立项教师签字、学院盖章为准。 |
按《开放性创新实验管理办法》赋值,每个实验1学分,上限4学分。 |
2.4.5其它竞赛 |
英语、辩论、文艺等 |
1 |
无 |
无 |
考核要求:证书或证明文件。 |
未修改 |
2.科研实践活动-2.5自主科研训练 |
科研实践 |
参加教师科研课题 |
表现优良/3 |
1 |
6 |
1.考核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一部分工作,由导师按其个人表现评定成绩。 2.教师证明:说明承担与完成内容,对教师科研项目的贡献。 |
未修改 |
表现合格/2 |
3.等级考试-3.1外语水平考试 |
3.1.1大学外语 |
外语四级 |
个人/1 |
1 |
6 |
1.考核要求:高于425分,证书。 2.大学外语等级考试 |
未修改 |
外语六级 |
个人/3 |
3.1.2全国英语 |
PETS3 |
个人/2 |
1 |
4 |
1.考核要求:证书。 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
未修改 |
PETS4 |
个人/3 |
PETS5 |
个人/4 |
3.1.3第二外语 |
外语四级 |
取消 |
取消 |
取消 |
|
学校要求:外语学院非本专业语种学生适用。 |
3.1.4留学外语 |
托福 |
个人/3 |
1 |
3 |
考核要求:80分以上成绩证明。 |
未修改 |
雅思 |
个人/3 |
1 |
3 |
考核要求:6分以上成绩证明。 |
未修改 |
GRE |
个人/3 |
1 |
3 |
考核要求:成绩证书。 |
未修改 |
3.等级考试-3.2专业类计算机等级考试 |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成绩合格 |
初级/1 |
1 |
5 |
1.考核要求:资格证书。 2.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
未修改 |
中级/2 |
高级/3 |
3.等级考试-3.3其他专业等级考试 |
技术资格等级考试 |
其他专业等级考试证书 |
CSP认证:1-3分,不重复计分;其他证书:1分 |
1 |
无 |
考核要求:获合格证书。 CSP认证: 400分以上3分,300分以上2分,200分以上1分,不重复计分; |
增加CSP认证 |
3.等级考试-3.4汉语水平考试 |
普通话考试 |
成绩合格 |
个人/1 |
1 |
1 |
考核要求:证书。 |
未修改 |
3.等级考试-3.5认证课程 |
IT认证课程 |
相关IT认证课程 |
个人/2 |
1 |
无 |
考核要求:成绩合格; 课程范围:见附录 |
未修改 |
4.校园文化活动-4.1文艺、体育比赛 |
比赛获奖 |
省级以上 |
个人/1 |
2 |
3 |
考核要求:证书。 |
未修改 |
校级、院级 |
个人/0.5 |
4.校园文化活动-4.2参加学术活动 |
听报告或讲座 |
每一次报告记录计0.1学分 |
个人/0.1 |
1 |
1 |
1.考核要求:报告内容或讲座内容原始记录。 2.记录包括:报告或讲座的时间、地点、主讲人、内容。 |
未修改 |
5.专业拓展 |
辅修专业 |
|
个人/4 |
1 |
4 |
1.考核要求:证书。 2.辅修二专业或二学位 |
未修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