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和《122cc太阳集成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校发[2017]222号)的文件精神,软件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经仔细研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了软件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工作要注重对申请学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选拔。在选拔工作中,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其中,对业务标准的考核,要以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为基础,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避免简单地按分数排队。
二、组织领导
1.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魏晓辉
副组长:郭东伟 胡成全
成 员:杜天宝 秦贵和 黄 岚 张家晨 刘 磊
秘 书:马东辉
2.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孟繁二
副组长:高战国
成 员:赵宏伟 王 喆 申海 赵宇(学生) 蔡发毅(学生)
3. 学院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办公室,在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推免生日常工作,联系电话:85166058。
三、推荐形式
以常规推荐为主,其他推荐为辅。
常规推荐:是指按照本办法中的遴选条件和工作程序,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免试生的工作形式,是学校推免工作的主要形式。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是学校为了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个性化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学校二级学科内开展的择优推荐本科生免试进入硕士阶段学习、硕士阶段考核合格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推荐形式。具体的遴选条件及工作办法由研究生院、教务处制定发布。
创新推荐:是学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素质,选拔有发明、专利、高水平作品、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某一方面确有突出专长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推荐形式。创新推荐的遴选条件和工作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支教推荐:是指学校按照团中央、教育部等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从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组建研究生支教团,择优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项工作由校团委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其推荐名额由团中央另行下达。
补偿政策: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等是由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推免项目,其推荐名额由教育部直接下达,并直接指定推荐、接收学校。
四、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推免生须符合推免遴选基本条件且达到推免生成绩排名要求。
(一)推免生遴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太阳集成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委托培养的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不含处分解除的情况)。品行表现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5. 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其所修全部必修课程和学院指定的限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3。
6.外语条件要求: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PETS-4级(含雅思托福)及其以上考试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推免生成绩排名
1.推免生成绩排名是指截止至第三学年结束,学生应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及学院指定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参与排名的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2.排名要求:
参加常规推荐的学生推免生成绩名次列专业前1/4之内;身体有残疾、但能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对推免成绩的要求可放宽到专业前1/3之内;参加“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免生特别推荐的学生推免成绩要求达到专业前2/5之内;国家基地班推免生成绩要求达到专业的前1/2之内;其它特殊类型试验班推免生成绩按照学校有关教学改革试验班的相关规定执行。支教推荐及补偿政策等项目的推免成绩要求,按学校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3.对确有特殊学术专长,获得一定的学术、科技等成果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外语成绩等条件限制,具体选拔标准见学校公布的创新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选拔要求。
4.所有应届毕业学生都参加排名,上述成绩名次范围内如有不能被推荐情况(如:受到校规校纪处分未被解除)的学生,学院不得将后面的学生递补进推荐范围。
5.截至推荐免试成绩考核排名开始,学生参加校际交流,并经学分认定,其所获的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的推免成绩总学分的95%,可以认定为达到要求,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
五、学生成绩排名的计算方法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015—2017学年所有必修课(包含所有独立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成绩都计入排名,其中不包括军事训练、体育课、大学英语BI、大学英语(语言能力提高)。专业选修课和限选课不计入排名。
所有必修课课程的成绩都按照学校的规定换算为绩点来计算排名。
122cc太阳集成本科课程成绩与绩点之间换算关系表如下图:
百分制 |
59.5以下 |
60-63 |
64-66 |
67-69 |
70-73 |
74-76 |
77-79 |
80-83 |
84-86 |
87-89 |
90-94 |
95-100 |
绩 点 |
0 |
1.0 |
1.3 |
1.7 |
2.0 |
2.3 |
2.7 |
3.0 |
3.3 |
3.7 |
4.0 |
4.0 |
等级制 |
F |
D |
D+ |
C- |
C |
C+ |
B- |
B |
B+ |
A- |
A |
A+ |
不及格 |
及格 |
中 |
良 |
优 |
平均学分绩点(GPA)=Σ(学分*绩点)/Σ学分
2、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按照大纲要求的课外培养计划计算实得学分,然后转换为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分值,公式如下
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 = 实得学分 / 12;最高为1.0;
六、常规推荐工作程序
教育部自2014年起对推荐免试程序进行了优化和调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两个互不交叉的工作阶段。我院常规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软件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
2. 审核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3. 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考核,免试推荐综合成绩=三年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90%+科研创新活动和专业能力*10%。
4. 根据综合成绩,按分配名额的120%确定推荐面试人选。
5. 进行面试,按分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学生名单并公示。
6. 上报学校教务处。
七、接收录取工作
1. 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考。推免生根据公布的推免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
2. 对于报考122cc太阳集成的推免生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研究生入学复试的相关要求和程序,组织专家组依据学生志愿、接收计划进行推免生复试工作,复试合格的学生最终被确定为推免生录取人选。
八、创新推荐
“创新人才”推免生的名额学校按申报实际情况分配到各学部。“创新人才”推免生工作办法由学校另行制定。
九、支教推荐、补偿政策
具体条件及办法由团委及教务处另行制定,但整体工作安排需与学校推免工作安排一致。
十、卓越班推免工作
卓越工程师班成绩排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单独排名和分配名额。
十一、其他
1. 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资格:
(1).受到校规校纪处分, 毕业前仍未解除的;
(2)不能按期毕业的;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达不到良好以上成绩。
2. 已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参加研究生统考、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学校相关部门不允许为其出具相关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3.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软件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