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立项项目工作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创新训练”项目结题验收
1.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创新训练”项目的《立项申请书》、《创新训练结题鉴定书》(附件1)、结题报告、发表的论文、作品、授权专利等材料的电子文本通过http://t8gpaic006cvgxni.mikecrm.com/kMw2wFh提交,逾期不再接收。
(1)指导教师姓名、项目组成员排序应与申请项目时一致。
(2)指导教师签字:附手写签名电子版。
2.学院“工作组”有序推荐优秀候选项目,国家级项目推荐比例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20%,省级项目与校级项目推荐比例分别为申请结题项目数的10%。(推荐优秀项目数小数点后采取不进位方式计算)。学院推荐优秀项目需填写展板文件格式(附件5)。
3.学院结题评审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验收
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10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2)、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的电子版发至chizhang@jlu.edu.cn。
四、其他内容详见学校通知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id=34713690&channelId=17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