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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办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5/10 点击量:

为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激情,提升大学生创新思维能力,学习创新方法,掌握创新手段,增强实践动手能力,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及《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校发〔202294号)的立项有关规定,学校将于20235月开展2023年度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准备研究条件和项目实施、撰写研究报告、成果(学术)与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实施范围及申报要求

1.实施范围

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主要面向全校在籍二年级本科生。

2.申报要求

1)申请人能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方案设计、实验开展、数据处理、规划与实施、撰写报告等工作。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人应了解创业学科基础理论知识。

2)申请人必须以团队(35人)形式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组队申报。

3)每个参与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在研项目参与人必须完成在研项目,方可申报。

4)鼓励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重大应用软件的应用开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无人驾驶;新材料及制造技术;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新一代通信技术、千兆光网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与精准医学、脑科学和类脑计算;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等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

5)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组成员本科毕业前,必须完成申报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完成时间可适当延长至毕业以后。

6)创新训练与创业训练每个项目需指导教师12名,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必须双导师(一名专业领域指导教师,一名企业运营指导教师,学校可以帮助项目负责人联系企业运营指导教师)。

三、申报程序及评审安排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进行项目论证及相关准备工作,填写《122cc太阳集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从附件1-3中,择一填写)。

2023年5月29日前,将含指导教师意见的纸质版申请书(一份)提交软件学院教务办(王湘浩楼B337,王老师),并将申请书以PDF格式上传至122cc太阳集成创新创业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申请书命名:项目名-项目负责人姓名)

2.2023611日前,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组”组织专家组审阅申报材料,通过线上(线下)答辩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并有序推荐,学院评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5天,评审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上报学校。

四、其他相关要求

1.请申报软件学院大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加入QQ群:415151087(实名进群,相关通知和具体要求将在群内发布。

2.填写项目申请书时不要盲目夸大预期成果,否则可能无法结题。

3.项目立项后不能随意终止。

4.项目组成员排序不同,课外培养计划学分也不同。一旦申报,排序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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