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2005]8号)的规定,现将软件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保证质量,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爱校荣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公益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
5.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人际关系和谐。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当前学历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荣誉称号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当前学历期间,硕士研究生在全国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研究者优先。
(三)到西部地区,到边远艰苦地区,到基层或国家急需行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者优先,抗击疫情一线人员优先。
四、评选名额及时间安排
1、 评选名额为基础学制内应届毕业研究生的10%
2、 4月26日15点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清单》与获奖证书、成果证明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发到lijl_chrismas@qq.com。
3、 4月27月—5月7日,学院进行审核、评选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4、4月29日—5月6日,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登录“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可申请项目列表”“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栏进行申报。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毕业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发放荣誉证书。
2、《122cc太阳集成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将装入个人档案。
六、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参加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资格。
七、研究生若未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学校将追回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