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我部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及校资助中心相关工作要求,现开展2021年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的办理工作(含2021级新生),具体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已办理本年度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及时将回执或相关回执信息提交各自培养单位,各单位将学生相关信息填入《122cc太阳集成研究生国开行生源地贷款回执汇总表》,9月20日前统一将电子版传至wky@jlu.edu.cn即可。(注:原为太阳集成硕士研究生本年度已被录取为太阳集成博士或硕博连读2021年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生,须填2021级博士学号)
二、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其他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研究生(黑龙江省、河北省、江西省、福建、四川等地),其贷款回执需要加盖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请持回执(或由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到研工部(鼎新A415)盖章。个别省份的回执需加盖学校财务章的,请在研工部办理完毕后,再到中心校区财务办事大厅盖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开宇 电话:8516741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8月26日